便民VS严管!4月起,这些地区电动三轮/四轮车新规落地!
随着2025年各地交通管理政策的逐步落地,电动三轮车、四轮车的管理迎来新一轮调整。从4月开始,多地政策将聚焦“规范管理”与“便民服务”双轨并行,既强化对超标车辆的整治,又通过备案登记、以旧换新等措施缓解民生需求。以下是4月起,各地政策的核心变化及影响分析:多地明确要求,电动三、四轮车必须符合工信部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目录,并具备3C认证、合格证等资质。
例如,云南曲靖自3月起启动专项整治,严禁销售未列入目录的“老年代步车”,并对非法改装、拼装行为追责。
针对商家以“无需上牌、无需驾照”为噱头的欺诈行为,消费者可通过12315举报。政策强调,电动三、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,驾驶需持相应驾驶证(C2或D证)并悬挂号牌。
四川广安对已备案的超标电动二轮车(白底红字号牌)设置过渡期至2027年10月30日,但未备案车辆禁止上路。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不纳入临时备案范围,需尽快置换合规车型。部分城市如四川乐山,允许2025年4月30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二、三、四轮车办理免费备案登记,领取临时牌照。车主需提供购车发票或签署车辆来源声明,逾期未备案车辆将面临查处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电动三、四轮车须悬挂机动车号牌,驾驶者需持证上路。例如,电动三轮车需D证,四轮车需C2及以上驾照。无证驾驶者将面临罚款或行政拘留。

曲靖市自4月起进入集中整治阶段,严查非标三、四轮车违法载人、非法营运等行为,对违规上路车辆依法扣留处罚。广安则对酒驾、超速等违法行为加强司法鉴定,明确事故责任。
多地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,消防部门加强巡查。此举旨在降低因电池劣质引发的自燃风险。
总结
4月起,电动三轮车、四轮车管理呈现“严管”与“疏导”并行的特点:一方面通过执法整治和源头管控压缩非标车生存空间;另一方面以备案登记、补贴政策为车主提供缓冲期。但未来仅合规车型可长期合法使用,非标车将逐步退出,建议车主及时核查车辆资质,办理备案或置换手续,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出行。各地差异化管理细则可通过当地交管部门或政务平台查询。